產(chǎn)品分類
常見問題 Technical Parameter
通訊塔工作場地安全須知
一、在下列地點施工,必須設立信號標志,白天用紅旗,晚上用紅燈或營光紙,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種車輛的注意。必要時應設圍欄,并請交通民警協(xié)助,以保證安全。(一)街道拐角或公路轉彎處。
(二)在街道上有礙行人或車輛處。
(三)在跨越馬路架線、放纜需要車輛暫時停止時。
(四)架空電(光)纜接頭處。
(五)已經(jīng)揭開蓋的人孔。
二、信號標志應隨工作地點的變動而轉移,工作完畢應立即撤除。
三、凡需要阻斷公路或街道通行時,應事先取得當?shù)赜嘘P單位批準。
四、鐵路、橋梁及有船只航行的河道附近施工,不得使用紅旗和紅燈,以免引起誤會造成事故。應使用有關規(guī)定的標志。
五、在施工進行時,應制止一切非工作人員,尤其是兒童走近施工地區(qū)。注意禁止接近和觸碰下列事物:
(一)揭開的人(手)孔蓋、吊架、立起的梯子和懸掛物。
(二)點燃的噴燈、照明燈、熱的焊錫、電熱器具、有毒性的化工材料等。
(三)正在使用的繩索、滑車、緊線鉗及其它料具。
(四)使用著的各種機械設備工具:如發(fā)電機、充氣機、各種氣瓶、吊車、抽水機、絞盤、射釘槍、電鉆等。
(五)正在放設的線條、電(光)纜和桿根部的一切臨時設施等。
(六)凡在通行的公路和街道上挖溝、坑、洞,除需設立標志外,必要時就用蓋板蓋好或搭臨時便橋,以保證交通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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